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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姜黑妮 我在勞教所時,在邪惡迫害下,我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9/895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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