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廣亮 自99年7.20之後,我在單位、拘留所、派出所及開除公職以後,直到現在,我所說、所寫對大法不利的話,所做對大法不利的事,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一律作廢!在邪惡的迫害和壓力下,由於沒學好法而沒能做好。以後要多學法,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全盤否定舊勢力,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2/89611.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