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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永常 我今年60歲,96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因為學法不深,在2002年正月被抓,在看守所和610洗腦班被強迫寫了“悔過書”,到4月份被放回家。2002年底又被抓到看守所和洗腦班,期間610動用各種迫害手段對我進行迫害,在高壓迫害下,又違心寫了“悔過書”。因為學法不深,對名利情執著,被邪惡鑽空,做出了對大法和師父不忠之事,犯下嚴重錯誤。從今以後一定要多學法,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講真象,揭露邪惡,跟師父回家。現在我嚴正聲明:在兩次洗腦班寫的“悔過書”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7/922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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