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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韓剛 我於99年得法。7.20後,曾在一份材料上簽字,當時沒有認真看,經事後回憶,好像有說“自己不煉功”的內容,並答應了邪惡的無理要求。現在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並鄭重聲明,以前的錯誤行為是壓力下被迫的,不是出自本意,全部作廢。我今後要以大法的標準要求自己,堅修大法緊隨師,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7/922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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