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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兆偉 我和妻子於96年有幸得法,全家受益極深,尤其妻子,是師父給了她第二次生命,是大法救了她,也救了我全家。可是江氏集團在99年7.20卻瘋狂的發動了全國性的非法鎮壓,當時邪惡多次來我家騷擾,因妻子不在家,邪惡讓我代替妻子在“不煉功”的保證書上簽名,並讓我交大法書,由於我當時學法不深,錯誤認為:簽名可應付邪惡,不再被騷擾,便配合邪惡替妻子簽了名,還交了一本修煉體會,現在覺得非常痛悔,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做、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勇猛精進,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30/924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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