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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鄭小明 我97年得法,身心巨變,明白了人生的真正目地是返本歸真,我感謝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由於在勞教所裡受到了強化洗腦及殘酷迫害,做出了作為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也絕對不能做的事情,給大法造成了損失。師父讓我們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按照大法、正法的要求去做。特此聲明自己在高壓迫害下,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儘自己最大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不辜負恩師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30/924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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