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宋勳銳

    我現年80歲。在1999年7月20日午後,我正在家中學習時,突然被派出所警察叫門衛把我騙出說:“有人會我。”在沒讓我穿好衣服的情況下,就被帶上警車,把我秘密綁架在一飯店內非法關押2天,並經多人輪番審訊,採用欺騙、哄、詐、黑等卑鄙手段聯合審問。1、在高壓下、在我神志不清時違心的說了“不煉法輪功、不上京、不上訪、不串聯、不組織”的“認識書”,並在他們的非法審訊筆錄上簽了字,按了手印。現認識到這全是錯的,是對我的迫害,現嚴正聲明上述的一切徹底作廢。2、在高壓下、在我神志不清時,被逼迫違心的交出了我個人與各地的通訊錄以及總站下發的通知等,還交出了錄像帶、錄音帶各一套和法輪章160餘枚以及大法書籍6箱多,還有師父的大小法身像數張,現嚴正聲明以上的所作所為全部作廢。3、有2次深夜突然襲擊,我被非法關押的地方,十幾個警察突然跑步而來把我團團圍住,他們急促的腳步聲發出震耳慾聾的聲音,整個房間充滿了十分恐怖的氣氛,緊接著左右兩側十分刺眼的萬字閃光燈不斷的攝像2次,我也違心的配合了,現嚴正聲明上述做法全部作廢。4、回家後,警察讓我隨叫、隨到,外出請假,早晚匯報,在怕心的作用下,我違心的答應了他們提出的所有要求。以後幾十天都經常被警察無故的非法傳訊,我都違心的去了。突然有一天通知我按時到黨委辦公室,我又違心的去了,在區委書記和公檢法的人讓我談對法輪功的認識,我也違心的配合了。不久又來了一位幹部大家都站起立,經介紹說他是代表市委書記來聽訊的,結果是市委書記的秘書,他信口雌黃的說了一些誹謗大法、誹謗師父的話,我也沒有做到一個大法弟子該做的,沒有盡到維護大法應盡的責任,在此嚴正聲明上述的所作所為全部作廢。5、我過去所說、所想、所寫、所做不符合法輪大法法理的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堅決走師尊安排的正法之路,用實際行動加倍彌補我過去給大法所造成的損失和負面影響,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31/92539.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