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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周宏遠

    我2002年得法,得法不到兩年身體的疾病全好了,心性也提高了。我每天學法、發正念,常常出去講真象。2004年10月8日在講真像時被派出所抓去。我在口供上蓋了手印,後又送到鎮派出所,由於學法不深,又有一點怕心,派出所的人叫我不要念“真、善、忍,法輪大法好”,問我聽到沒有我答應聽到了,也在口供上簽了名,蓋了手印。問我法輪大法好不好,問我信不信,我當時只想應付。過後很後悔。我對不起師父。師父,我錯了!我現嚴正聲明:我在派出所蓋的手印、簽的字和說過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話全部作廢。全盤否定!我要做好三件事,用實際行動來回報師尊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31/92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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