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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興合 我在被殘酷迫害中,在洗腦班和派出所所寫的“保證”一律作廢。以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努力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完成助師正法的偉大歷史使命。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31/925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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