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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雷
我於99.7.20後,依法進京上訪,但在當地火車站被惡警查出,後被轉到單位。在單位的幾天裡我沒能在法上認識,寫了"不煉功了"的所謂"認識",並交了3本大法書。此後,在單位的又一次強行扣押中,由於怕心,寫了"如果上訪,先通知單位"的保證。99年10月中旬我進京上訪,在信訪辦前,由於怕心和人的情我最終還是沒有走出去。回來後當地派出所知道了我曾進京後仍然將我非法拘留15天,當時還是由於怕心,在所謂的"裁決書"上簽了名。(在看守所裡直到第33天才將我放出)。後來我為了取回被非法扣押的身份證,對警察說"不煉了"。 以上行為都嚴重不符合大法,在關鍵時刻總未能以修煉人的標準來要求自己,現在想起來非常痛心。現在我嚴正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在證實法的過程中加倍彌補,做得更好。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8/122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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