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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華
我於2000年6月上訪,去北京護法,因執著心太重,在拘留所裡為了應付常人,違心地寫了“保證書”等不符合大法弟子標準的東西,現在嚴正聲明全部作廢!我願加倍彌補,堅決不辜負師尊的教誨,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2/123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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