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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歐陽友
我於1998年8月開始修煉法輪功,法輪大法使我的身健康體了,法輪大法提高了我的道德品質,淨化了我的靈魂。 2000年12月,我進京證實大法,剛走進天安門廣場就被便衣叫住,不由分說就往警車上推。回來後被送往收容所,拘留條上寫著“擾亂社會治安”,十五天後被送往“封閉班”。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執著心放不下,在極不情願的情況下被迫寫了“認識”,做了修煉人不該做的事,我痛苦不堪,非常內疚,對不起偉大、慈悲、苦度我們的師父,對不起大法弟子。我特此嚴正聲明:我過去所說、所寫的不利於大法、違背大法、破壞大法的“認識”作廢。今後我要好好學法,彌補損失,抵制、窒息邪惡,向世人講清真相,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0年6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5/124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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