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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催之榮 我於98年5月份修煉法輪大法,是大法淨化了我的身心,使我懂得怎樣做個好人,做個高尚的人,所以我鄭重聲明以前寫的所謂“悔過書”和“不練了”的話全部作廢。今後我要按照“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加倍彌補,做個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7/1253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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