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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佳敏 由於學法不深,在單位事先擬好的“不修煉法輪大法”的保證書上違心的簽了字,在公安局、“洗腦班”也寫過“不進京、不上訪、不告狀”的保證,被邪惡鑽了空子。甚至縱容了邪惡,每當想起心如刀割,這是我修煉史上的一種恥辱,我對不起為我們承受太多太多的師尊,我無地自容,對以前所寫、所說的不利於法輪大法的話,聲明全部作廢。加倍彌補過失,堅修大法,一修到底,永不回頭,圓滿和師尊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7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22/137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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