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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冬雲 我於2000年2月14日在勞教所對學法、煉功、絕食的大法弟子迫害嚴重的情況下,由於學法不深,對個人執著放不下,及當時親屬十幾口人以"不寫我們就不走,寫了可以減刑"的威逼、利誘、高壓下,被迫寫了所謂的保證。 另外,在2000年8月21日被強行住醫院治"疥"期間,在個人執著掩蓋下,違心地寫了錯誤保證。現聲明以上“保證”全部作廢,並按師父留下的修煉形式堅定修煉。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18/149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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