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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程淑珍 我於2000年10月25日進京上訪,向政府反映我煉法輪功的實際情況,被北京公安局非法扣押,並遣送回當地,扣留15天後釋放。但20天後派出所又把我抓走,判教養一年。在高壓下,在威逼下,寫了“保證書、悔過書、決裂書”,那都是在我不情願的情況下被迫寫的。現在我鄭重聲明:我以前所寫的一切書面材料和口頭保證全部作廢。我一直堅信法輪功,而且法輪功也實實在在地給我的身心帶來了健康,我將繼續修煉法輪功,做一個真修“真、善、忍”的好人、更好的人。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8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6/153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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