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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蘭英 為了講明真相,證實大法,我於2000年11月份依法進京上訪,回來後由於學法不深,在親人和單位領導強迫下,違心寫的或別人代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一律作廢。 今年我要堅修大法緊隨師,加緊彌補自己給大法帶來的一切過失,跟上老師正法進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粒子。“法輪大法好”,“還李老師清白”。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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