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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迎春 今年2月19日《XX報》中所寫的報導中提到我救火的事,救火事雖小,但原因不是甚麼領導關懷所為。我一直是法輪大法修煉者,是法輪大法教我做好人,是我們老師教我們向善,是修煉法輪大法後所為。以前在壓力下違心寫的不煉功不是真話,現聲明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8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31/157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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