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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鐘維華 在2001年6月,主任到我家讓簽字不煉,因我當時沒在家,家人替簽了字。我知道後向主任要,但主任推說已經上交,說你願意煉就在家煉吧。但我認為我們應該堂堂正正修煉,在此嚴正聲明:所有家人代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廢。正告一切邪惡,善惡有報乃宇宙天理,堅決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做一個真正的大法粒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9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6/166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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