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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胡翠華 我在高壓下,向派出所、“洗腦班” 、以及區紀委,違背自己心願地寫了所謂的“認罪書”、“保證”、“思想匯報”等,這不是真心的,當時是在執著心與思想業力的驅使下寫的,想矇混過關,想早點回家,向邪惡低了頭,這是不符合真善忍標準的罪惡行為,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心情非常沉痛。我鄭重聲明:這些全部無效!全部作廢!今後加倍彌補過失,牢記師父的教導:“堅修大法心不動,提高層次是根本,考驗面前見真性,功成圓滿佛道神”。修去自己思想中的魔性,增強佛性。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9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7/166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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