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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輝華

    我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初依法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一個月,在拘留所裡遭警察毆打、“背寶劍”酷刑等的折磨。釋放後又被關進“洗腦班”,由於我堅定修煉,又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送勞教所後,由於體檢不合格被退回,又被關在看守所長達半年,在這期間又遭受百般折磨。在保釋期間,在公、檢、法的高壓下,寫了不該寫的、說了不該說的話,現在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的一切作廢,堅定修煉大法,加倍彌補,做大法粒子應該做的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9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20/167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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