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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文霞 去年12月份我到北京去證實大法,講清真象,在北京被公安非法拘留,非法被打,我堅定地走過來了,後來被當地公安帶回看守所判勞教一年,還被公安嚴酷拷打,我都沒有動搖堅修大法的決心,然後他們又辦“洗腦班”來達到他們的目的也沒有得逞,由於後來聽了假經文的消息,所以我們才寫了“悔過書、保證書”,說了不該說的話,由於自己學法不深,被邪惡鑽了空子。現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的、所做的、所寫的違背大法的言論和行動一律作廢。我堅信大法、堅信師父、堅決一修到底,有師在,有法在,怕甚麼?今後我要繼續走出來,繼續講清真象,作一個為大法負責、為學員負責、為社會負責、為自己負責的大法粒子。決不辜負恩師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8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23/169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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