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寶蓮 由於學法不深,平時不嚴格要求自己,在1999年“720”以來的高壓中,派出所到我家,問我煉不煉功了,我說了違心的話。政府人員到我家,讓我寫絕裂書,我說不寫,家人卻代寫了。還有一次,派出所到我家取指紋。現聲明全部作廢,我以前所作所為都是違心的,是執著心帶動,被魔鑽了空子。我感到非常後悔、難過,所以我要加倍彌補自己的過失。邪惡之徒江澤民迫害、誹謗大法,製造了千古奇冤!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8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23/1691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