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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淑芬 從99年7.20在邪惡迫害法時,由於自己學法不夠,對大法還不夠堅定,被常人的怕心所帶動,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交了大法的書《轉法輪》卷二和師父的法像,事後非常後悔。現在我明確認識到這是犯了極大的錯,我要重新走上正法之路,彌補以前的錯誤,重新走上修煉之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8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24/169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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