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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慶富 只因我過去學法輪大法不精進,在拘留所裡沒有把握好,寫了有損大法的東西,實在不應該,從拘留所放出來以後我悔恨不及。以後我要堅修法輪大法心不動,一定把握住,做合格大法弟子,在拘留所裡所寫的有損大法的東西聲明作廢。今後加倍彌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8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24/169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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