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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任愛香

    我是2000年12月30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正法而被捕的,我只想說句真話“法輪大法好”,就說我們“擾亂社會秩序”。因當時被抓到人很多,第二天我們就被分流。我還有幾個外地同修,有海拉爾65歲的退休老教師,有武漢科技研究院的院士、江西的、鶴崗的,被分到看守所。室內24人中有5人不是煉功人,但她們都受到同修的感化,紛紛要學法,要學功。看守所內除星期六、日外,每天縫白線手套,不許學法、煉功。有一女同修因煉功被干警拖出去用電棍電,後又用手銬和腳鐐一起銬在床板上,吃飯、大小便都需別人幫忙,於是我們全體同修就齊聲喊“法輪大法好”……,引來一幫干警和男勞改犯用電棍制止我們,看我們不聽,就拖出去電。一個所長說:“你們再不老實,我叫男犯人治你們!找政府也沒用!”——這就是中國警察所言所行。第二天我們又以絕食方式要求放人,因為絕食又有八人被拖出去用電棍電。有一個24歲的女孩被電40多棍,電得滿地滾。所有人被電完之後,被銬上雙手吊起來。

    在本地看守所的幾個月內,我沒能用法來嚴格要求自己,總是聽信某個人的,認為別人悟性好,對自己懷疑,不相信自己,其實就是對法不堅定。出來後又跟隨人家去給警察送甚麼錦旗,這更是錯上加錯,站到邪惡一邊,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這真是恥辱,對不起大法和師父。醒悟之後,悔恨莫及,消極不振作,總認為自己不可救藥,這又一個非常嚴重的自卑、自責。經同修勸說,我現在決定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有損大法形象的事及言論一律作廢,重新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以前的過錯,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9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25/17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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