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邢德福、邢德祿、史曉春 為了證實法輪大法的正確,討還法輪大法的清白,我於1999年去北京上訪後被拘留,在勞教所被釋放時,被迫寫下了“悔過書”。干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幹的事,寫下了“保證”回家後,通過學法使我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是破壞大法,是對大法的犯罪,我深深痛悔,對不起師父。為了挽回我的錯誤,特此嚴正聲明,以前所寫的“保證書、悔過書”等自己不該做的事,一律作廢,從此以後堅修大法,並且一修到底,盡全力助師世間行。 本聲明包含人數:3 名 聲明日期:2001年9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25/1704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