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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段澤達 我當時在壓力面前沒有正視、抵制住邪惡的壓力,執著怕心,被迫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在筆錄上簽了字,蓋指紋,參加所謂“三不准”決裂會等。在2001年1月被人檢舉,被派出所抓去,審問時在筆錄上簽了字,蓋指紋;2001年1月派出所等闖入我家中審問後我在筆錄上簽了字;本年某月(上半年月份)由本單位幾個部門聯合組織召開邪惡的會,還錄像等惡劣手段。以上都是派出所、本單位幾個部門逼迫我做的,我內心是不承認的。我對不起恩師、對不起大法。以上所逼迫鑒字、參加開會同時宣佈聲明作廢!今後必須努力學好法,跟隨師父,做一名法輪大法的堅修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8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26/170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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