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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宋玉賢

    我叫宋玉賢,1997年有緣得法。2000年11月16日去北京上訪、正法。下午在廣場被抓,被審問虐待三天後,關押在一家專門集中西安地區大法弟子的賓館裡。兩三天後,我和弟媳被2個公安人員和兒子、侄女押送到當地派出所。 被反覆審問了三天,照相、按手印後,又被押送到某區看守所拘留15天。受邪惡折磨、欺壓期滿回家後,又被當地派出所審問,叫寫簡歷,派專人看管。村幹部也三天兩頭打電話監視我們直到現在。過了幾天又硬逼我們寫保證,說若再發現和法輪功學員聯繫,把你再拘留法辦,叫你子女下崗,不能上班,讓你全家人不得安寧……在這種邪惡壓力的逼迫下我違心地寫了保證書,希望他們不要再騷擾我的家人和擾亂我的心。但是閒時冷靜地一想,我這個保證書寫錯了,給大法抹黑了,造成了很大損失。我是大法弟子,是一個大法粒子,這是在向邪惡低頭。我後悔極了!我實在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偉大的師尊和牢獄中那些正在和邪惡作堅強不屈搏鬥的同修們。今年七月中旬和同修交流後,拿上老師的經文和有關資料,迫不及待地看完,心如刀割,向內找,還是怕字當頭,人情味重,這是我最大的執著心。由於沒有放下,犯了大錯。我最最敬愛的、偉大的師尊為了救度我們這一層人受盡了千辛萬苦,我也要隨師世間行,忍苦精進,放下一切執著,圓滿隨師還。

    我在這裡嚴正聲明:以前我對公安人員口頭說的、筆下寫的“保證” ,從今天起徹底作廢,不算數。全心全意學大法,加倍彌補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9/10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27/17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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