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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清琴、盧玉蓮 提筆寫“聲明”,止不住淚如泉湧,感謝恩師洪大的慈悲,使我們有重新悔過的機會。悔恨當初勞教所裡邪悟,內心愧疚。我們聲明:在派出所、拘留所、調遣處、勞教所裡所寫的“認罪認錯書、保證書、決裂書、揭批材料”等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彌補過失。以一名大法弟子的身份為大法討回公道,還我師父清白。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1年9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27/171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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