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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麗雲 我是99年正月得法的,在修煉中我得到了祛病健身,走路一身輕。由於學法不深,悟性差,在邪惡面前低下了頭,走了一段彎路。當我寫完“悔過書”後很是痛悔,我聲明以前寫的“悔過書、保證書”一律作廢。我要時時刻刻跟師父走,為大法付出我的生命,也甘心情願,清醒的走好每一步,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9 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28/171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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