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井春 2001年5月,我被派出所騙到“洗腦班”,放人時必須寫“保證書”,我堅定不寫,最後決定放我,必須交錢,當我妻子送錢時,我不在場,讓我妻子寫了“保證”,把我叫去問我同意她寫的嗎?我說也不是我寫的,由於修的有漏,默認了,想起來就後悔,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現在嚴正聲明我妻子代寫的“保證”及以前所有對大法不利的話,全部作廢,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向世人講清真相,還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9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29/17229.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