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錢國玉
我到公安局、派出所寫的“保證書”、簽字一律作廢,特此聲明。今後加倍彌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9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29/172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