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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徐天福 因上訪被市公安局判一年半勞教。在勞教期間,由於干警們的高壓迫害,又受馬三家“幫教團”的誘導,自己沒有學好法,又有很多執著心沒去,邪悟了。因而寫了“保證書”、“悔過書”,還寫了“揭批”,現在我清醒過來了,我非常地後悔。感到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我們向政府及親朋好友講明大法的真相,是真正對社會負責、對人民負責、對國家負責的表現。這絕對沒有錯。我現在聲明,在高壓強制下所說所寫的“材料”一律作廢。堅修大法,決不動搖。加倍彌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0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14/179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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