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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書珍 我在勞教所,所說、所寫、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我過去所寫的“揭批材料、悔過書”一律作廢;另外在“揭批材料”中口口聲聲指點李老師的名字,一律作廢;在“揭批材料”中對大法誹謗言詞一律作廢。對大法、對師父的叛變,這都是我平時學法不深、對法認識不深,所以被他們那種邪悟所矇騙。如今我已經重新清醒悟道,我痛悔不已,我要振作起來,加倍彌補,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0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14/179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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