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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華 99年進京上訪被拘留後,由於執著,為了開脫自己,向公安局、機電冶金局所寫的一切“保證書”,現聲明作廢!今後加倍彌補。 從法律上說,邪惡政治流氓集團剝奪了公民享有的上訪權利和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權利,這是不正的。因為我沒有做錯甚麼!更無需向邪惡保證甚麼!我要堅定地維護宇宙大法——法輪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0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14/179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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