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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蘇錦玲

    2001年元月1日,我因到天安門正法而被非法判勞教兩年,但體檢不合格又被退回拘留所非法關押八個月。期間家屬多次向公安部門要求按常規“保外就醫”,都因我拒絕向邪惡妥協而遭拒絕。

    我為了脫離困境,就用了人的圓滑、變異思想玩弄文字遊戲,竟向邪惡口頭保證。一個神決不會去向邪惡保證甚麼的!更加錯誤的是:當家屬看到我拒寫書面保證達不到邪惡要求時,就替我代寫、代簽了“保證書”,而我卻不制止、不反對,心想:反正不是我讓寫的,只要能矇混過關也行。其實欺騙的還是自己,順應了邪惡勢力,不就是縱容邪惡、承認邪惡了嗎?這充分表明自己學法不深、正念不足、常人心沒去,還沒有真正從人中走出來,對自己、對眾生、對社會、對一切正的因素不負責任。回到家後,發現我的6本大法書籍都被家人撕毀了,我為自己沒有保存好大法書籍,沒有在家洪好法而引起的後果痛哭,我真的愧對慈悲偉大的師父,愧對大法!

    現在通過學法,我已清醒地認識到了自己所有錯誤的嚴重性,所以鄭重聲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家人代寫、代簽的“保證”一律作廢、無效!以後要認真學法,放棄一切常人心,時刻保持正信、正念、正悟,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過失,努力走好自己的每一步,作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9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15/18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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