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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雲英 我於2000年12月底,到北京天安門打橫幅證實大法,回到當地後,由於學法不深,有執著和怕心,被邪惡的舊勢力鑽了空子,在被拘留和“洗腦班”等各種處罰中,主意識不清,做出了不符合大法的行為,給大法造成了損失,也使我非常後悔。我現在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做、所寫、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所有文字、言論和表現全部作廢,我一定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破除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全面講清真相,正念清除邪惡,救度眾生,堅定地維護法,”(師父經文《大法堅不可摧》)。加倍彌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0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15/180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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