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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林雪芬 本人於去年底,因辦理出國護照單位開的三無證明:第一條沒有任何犯罪記錄;第二條 沒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第三條沒有參加法輪功活動。現嚴正聲明第三條作廢。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和修煉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0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15/180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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