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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驚春 以前在看守所寫的一些“保證”,不符合大法的要求,聲明作廢。從今以後我一定要加倍彌補過失,揭露邪惡,用實際行動來兌現史前的誓約。做一名夠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9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19/182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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