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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大法學員、焦麗麗 現聲明在勞教所最後走時,所寫的檢查和到地方上寫的所謂的保證等所有的一切作廢。 因學法不深,在勞教期間,多次寫保證,背叛師父;我深知大法好,可到過關時,又加上了人的東西,使我的關、難加大,又延期三個月,以至導致自殺。 自殺是有罪的,我破壞了大法,沒有做到言行一致,這是對師父的最大不敬,我已犯下了天條,慈悲的師父沒有放棄我。現在,我徹底醒悟,法圓融了我,我要嚴格要求自己,把自己圓融到法中去。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0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20/183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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