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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廣彥 我現年61歲,2000年4月25日進京證實大法是正確的,被邪惡帶回來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近一年時間。期間受到帶手銬、腳鐐的殘酷虐待。2001年4月邪惡逼迫欺騙我,讓我寫“決裂書” 等,這些不是發自我內心寫的。特申明作廢,學法精進,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跟上師父正法進程,直至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0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21/183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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