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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雲慶彬 我作為中國公民,依照中國憲法第41條規定去北京信訪部門和平上訪,向人民政府反應老百姓的心聲,卻被警察強行抓走。被中國公安部門非法拘留(北京房山區分局15天,北京公交分局30天,長春南關分局30天),非法強行判處勞動教養一年(1999年10月16日至2000年10月15日,但是被司法部門非法強制關押到2001年9月4日),在這期間,公安人員採用各種流氓手段進行辱罵、體罰、拳打腳踢、帶刑具、威脅、恐嚇、欺騙、利誘等迫害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們身心受到了極度的摧殘。自己在這種環境下動了人的心,違心地寫過“保證書”一類的東西和不符合法輪大法的言論及被逼簽字的所謂考核等一切不符合法輪大法的“文字材料”,現在聲明全部作廢!希望以此能減少對法輪大法的負面影響!揭露公安部門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之狂!我要堂堂正正地走出來證實大法、講清真相、救度世人、否定舊勢力安排的一切、融入正法的洪流中!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0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22/184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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