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孟繁園 我於2000年11月份去北京天安門廣場正法被邪惡抓住後,由於學法不深和有怕心,在教養所寫了“悔過書”,這是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情,特此聲明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甚至是破壞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個真正的大法粒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0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26/18605.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