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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江兆英

    我96年6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得益匪淺。99年7月在壓力面前,由於怕心,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寫的“保證”及交書都是錯的。再次聲明,以前所做的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事一律作廢。以後我要堅修大法一直到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0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27/186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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