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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潭道玲 我於2001年5月26日在地裡幹活,被邪惡強行帶走,關押於“610”三天,然後被邪惡送到勞教所強行洗腦,因為自己的執著心太重,被邪惡帶動,寫了“揭批”,我現在嚴正聲明以前所寫的“揭批書”等材料統統作廢,有損法輪大法的言論一律作廢。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洗清污點,揭露邪惡,講清真相,堅修大法緊隨師。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0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28/1868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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