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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曹仁恆 我在勞教所期間,所寫過的“保證書,揭批材料”都是在高壓之下寫的,現在聲明作廢。勞教期間,由於江澤民政府的高壓,對不放棄修煉的大法學員肆意迫害,無限制的加期,做苦工,從早到晚。還指使其它勞教人員對學員包夾,動轍打罵,日子過得非常苦,再加上受邪悟影響,執著心的帶動,使我做了一名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也不可以做的事,我曾經在勞教所的大會上宣讀“揭批材料”。我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從今以後,我一定會用我的實際行動來“助師世間行”。在正法洪流中貢獻我的一份力量,洗刷我過去的恥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0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30/188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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