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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有珍

    99年10月我無故被抓,並強迫寫認識,我不肯寫,丈夫幫我寫了些所謂“認識”之類的東西,因此給大法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同時也使自己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業,痛悔不已。為挽回對大法造成的損失,現特此聲明那些所謂“認識”之類的東西(不管是誰寫的都是破壞大法)全部作廢!一切有損於大法的“材料”、所寫的東西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0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31/18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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