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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春艷、宋麗華 由於自己學法少,學法不深,有怕心,在邪惡面前妥協,說了一個煉功人絕對不應該說、也絕對不能說的話。並寫了“保證”。現在我明白這樣做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給大法帶來了損失,現聲明在邪惡面前所說、所寫一切全部作廢。今後多學法,正悟正行,講清真相,同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0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20/199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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