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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琪 本人於2001年6月份進京上訪,被居住地公安非法帶回,在人的僥倖與變異的觀念影響下簽了三個保證,不符合大法弟子的標準,聲明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30/206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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